新闻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截止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三国,对出口至这三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申领普惠制证书。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6836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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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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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给惠国相继宣布对中国取消
普惠制待遇。
① 2014年7月1日起,不再对输瑞士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② 2019年4月1日起,不再对输日本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③ 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输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④ 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登士敦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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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原产地证书申领建议:
此外,还有一个最新的好消息,11月10日起,出口到巴基斯坦可以签发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了。
通过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巴基斯坦的产品在巴方进口时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
巴方对45%的税目已经实施零关税,
对30%的税目将在未来5年至13年内逐步实现零关税,
在2022年1月1日实现对5%的税目实施20%的部分降税。
贸促会中巴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广大企业可通过贸促会网上签证系统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费申领中巴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
文章转自海关总署